认罪认罚,快来了解一下
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的决定》,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。
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第174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,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,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这两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作出了规定。
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,法律没有限定,包括重罪案件、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共同犯罪案件,只要认罪认罚的,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提供有效法律帮助
公检法三机关都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。审查起诉阶段,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,检察机关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导致的后果,对没有辩护人的,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程序选择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。符合应当指定辩护条件的,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。
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
针对实践中,因为没有值班律师导致难以开展认罪认罚的难题,福鼎市检察院根据《关于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要求,及时与市司法局沟通,在福鼎市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采用检察院预约值班律师的形式,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。
值班律师的值班安排的表格
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
听取意见
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,检察机关应当就相关事项,包括涉嫌的犯罪事实、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;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;认罪认罚后案件处理适用的程序等,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。
缩短办案期限
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此增设了速裁程序,加上原有的普通程序、简易程序,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就构建了多元化的诉讼程序。
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,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,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,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,可以延长至15日。
日前,福鼎检察
已对10余起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
其中多起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,
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。
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全面实施以来,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、认罚的情况下,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更高效的审结案件,大幅度节约了司法资源,也体现了法制的人性化。“这充分说明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、强化人权保障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、推动繁简分流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、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”——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。
撰文:温钰松|编辑:林彬彬
责编:刘婧、温钰松、洪丽双
微管:汪存双
转载请注明出处